會想寫自媒體經營這系列文章的原因,是因為個人一直以為自己沒有能力教別人,但是事實上來看,個人只是不曉得自己有能力教別人而已,個人完全有能力教人。因此需要多看這類型的影片、寫筆記,看書、寫筆記…。其實我已具備可以經營下去的條件,只是以前沒人點醒我。

這幾天想通了問題之後突然變更忙,以前是覺得自己的流量沒什麼大不了,但其實有人很想要流量,甚至不惜用買的也要得到流量比方說之前聽說網友寫50天放棄的事情,或是四月的時候有個部落格買流量佔第一名的事情,這些都是最好的證明。現在回頭看看自己有這些流量,雖然並不是無條件取得的,這就是我的寶庫,他們做不起來,而我可以,這就是差距。

此外會覺得自己很沒名氣其實也是錯的,只是自己還沒很明顯的名氣,但不代表個人沒流量,這二者還是略有不同,人們認為網紅的定義是用名氣賺大量錢的才是網路紅人,但其實只要在網路的某一領域有耕耘,有一定流量就可稱為網紅。只是還沒把流量完全轉成名氣與收入而已。因此我已具備網紅的初步條件,在某些想要搶電玩動漫排名第一或是第二頁的人而言,只要能持續佔穩排名,這個部落格就算網紅了

經過一些思考,自己對自媒體的看法有些許的不同,也許是想通了吧,自己的心理狀態比以前好很多,就寫在這邊供參考。

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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